因工作需要,深圳市光明区决定面向市内外各级党政机关选调公务员20名。
职位表
本次选调单位涵盖区委区政府办、区委组织部、工业和信息化局、应急管理局、人力资源局等5个区直部门及下辖6个街道;涉及经济金融、生物医药、工程技术、电子信息、规划建设、党建研究、法治建设、新闻传播等8大类专业。

资格条件
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以外,须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具体要求以职位表为准,职位表中要求的各学历层次均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专业参考《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5年3月26日之后出生);
3.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无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未受限于其他任职年限或合同规定;
4.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
5.符合选调职位条件要求;
6.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3.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
4.任职试用期间的;
5.其他不得列为考察对象的情形;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26日10:00起至4月14日17:00时止(咨询时间:报名期间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咨询电话:0755-88211918;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755-89450163,0755-28949259)。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受理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网址()。
3.报名时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上传以下材料:
(1)《深圳市光明区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5,手写签名);
(2)现任职务、职级干部任免审批表;
(3)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
(4)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归国留学人员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
(5)近四年(2017-2020年)年度考核鉴定表复印件;
(6)参加选调公务员考试承诺书(附件3);
(7)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录(聘、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附件6);
(8)自愿放弃原职务职级承诺书(现任职务职级高于选调职位最高职级的报考人员提供);
(9)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提供本人签名的电子版或者扫描件(须为png、jpg、jpeg格式),上传至报名系统,材料不齐全的,视为自愿放弃选调资格。其中,报名表(附件5)的excel电子版文件须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zzbgwyk@szgm.gov.cn,材料(3)如无可暂不提供。
(二)资格初审
根据选调条件和报名材料,区委组织部对报名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按不超过1:10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初审通过的,由区委组织部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通知考生考试事宜,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足拟选调名额3倍时,视情况决定是否减少选调名额或取消该选调职位。
资格初审仅对考生如实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核对,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
(三)打印准考证
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在接到通知后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四)考核
考核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
1.笔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考生凭准考证(报名系统打印)及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名,按不超过选调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当参加笔试人数比例低于选调人数1:3时,视情况决定是否减少选调名额或取消该选调职位。笔试结束后,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通知进入面试人员。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未进入面试的,不另行通知。
2.面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考生凭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五)合成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面试和总成绩合格线为75分,未达合格线的,不予选调。面试结束后,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考生笔试、面试成绩以及入围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六)确定拟考察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