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合同或协议规定一次性收取使用费,且不提供后续服务的,应一次性确认收入;提供后续服务,应在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有效期内分期确认收入。如果按规定分期收取使用费的,应分期确认收入。
(二)让渡资产使用权的账务处理
科目: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成本。
【例5-1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转让专利权的使用权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6%。 2017年1月1日,甲公司向丙公司转让某专利权的使用权,协议约定转让期为5年,每年年末收取的使用费为200 000 元,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200 000元,增值税额为12 000元。2017年该专利权计提的摊销额为120 000元,每月计提金额为10 000元。甲公司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1) 2017年年未确认转让专利权使用费收入:
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 212 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200 000
应交税费一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2 000
(2) 2017年每月计提专利权摊销额:
借:其他业务成本 10 000
贷:累计摊销 10 000
【例5-14】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转让商标使用权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6% 。
甲公司向丁公司转让某商品的商标使用权,约定丁公司每年年未按年销售收入的10% 支付使用费,使用期10 年。第一年, 甲公司实现销售收入1 200 000 元;第二年,丁公司实现销售收入1 800 000 元。 假定甲公司均于每年年末收到使用费,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公司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1) 第一年年未确认使用费收入:应确认的使用费收入= 1 200 000 ×10% = 120 000(元),应确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120 000 ×6% =7 200 (元)
借:银行存款 127 2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120 000
应交税费一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7 200
(2) 第二年年本确认使用费收入:应确认的使用费收入= 1 800 000 ×10% = 180 000(元) ,应确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180 000 × 6% = 10 800 (元)
借:银行存款 190 8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180 000
应交税费一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0 800
第二节 费用
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

一、营业成本
(一)主营业务成本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常性活动所发生的成本。
【例5-15】销售产品。核算:确认收入、结转成本。
【例5-16】销售退回
【例5-17】月末结转已销甲、乙、丙产品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二)其他业务成本
其他业务成本是指企业确认的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其他业务成本包括销售材料的成本、出租固定资产的折旧额、出租无形资产的摊销额、出租包装物的成本或摊销额等。本科目按其他业务成本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期末,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例5-18】2017年5月2日,某公司销售一批原材料,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售价为10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 700元,款项已由银行收妥。该批原材料的实际成本为7 000元。
(1)
借:银行存款 11 7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1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 700
借:其他业务成本 7 000
贷:原材料 7 000
(2)期末,结转成本到本年利润
借:本年利润 7 000
贷:其他业务成本 7 000
【例5-19】2017年1月1日,甲公司将自行开发完成的非专利技术出租给另一家公司,该非专利技术成本为240 000元,双方约定的租赁期限为10年,甲公司每月应摊销2 000(240 000÷10÷12)元。甲公司会计分录如下:
(1)每月摊销时
借:其他业务成本 2 000
贷:累计摊销 2 000
【例5-20】销售包装物。与销售材料核算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