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编导类、表演类(服装表演、戏剧表演)、书法艺术和书法教育类、摄影摄像类专业考试大纲的通知
湘教考命字〔2021〕3号
各市(州)教育考试院,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
为做好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明确各专业类别的考试内容和要求,现将2022年各专业类别的考试大纲印发给你们(考生可登录或查询),请认真宣传并通知各高级中学做好备考工作。
附件: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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