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报人所在单位认真核实相关材料,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后,报所在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省属特级企业、中央在甘单位直接报送省住建厅)。
(三)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汇总符合条件的专家信息,填写《甘肃省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专家申报汇总表》(附件2),将申报表、汇总表(含电子版)于2020年6月25日前报送我厅。
五、有关要求
(一)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申报的组织工作,切实推荐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和初审工作要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对发现弄虚作假的人员,将取消其申报资格或专家资格。
(三)经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专家库,并在我厅网站予以公布。
北京
北京消防协会关于开展第一批消防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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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一、 申报条件
1、热心协会工作,能够及时认真完成协会安排的各项工作,愿意接受协会对专家的管理。
2、在消防及相关专业领域工作10年以上,熟悉消防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和标准,具备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事件处置能力,在行业内有一定的知名度。具有副高级及其以上职称、 具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参与过国家和地方组织的消防相关规范标准编制者优先。
3、工作认真、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无不良记录。
4、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在本职工作中贡献突出,成效显著。
5、身体健康,年龄在 35 周岁以上 70 周岁以下(行业内普遍认可的权威知名专家,年龄不受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