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3日8:30— 11月15日17:00;报名截止后若“项目人员”、“蒙汉兼通”和“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将改为普通岗位(招聘岗位、招聘条件相同的,合并招聘计划),允许其他人员报名。转为普通岗位后,现有考生请重新登录系统进行报名。
(2)普通岗位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8日8:30 —11月22日17:00;为避免网络拥堵,请考生尽可能提早报名。
3.每位应聘人员须实名注册报名账号,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且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报名,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4.报名时需按照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简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工作单位和从事的主要工作)。不按照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5.应聘者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要及时修改(姓名和身份证号或护照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6.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注册账号及密码是报考者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专业代码)与招考职位要求专业(专业代码)不一致的职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教务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是否为相近专业最终由资格复审专家小组作出裁决。请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主动与招考单位联系(联系电话:0472-7166009),咨询是否符合专业要求。考生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报名,未如实填写专业的,在资格复审环节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8.应聘者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9.应聘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在招考期间必须畅通,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招聘的,责任自负。
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包头医学院人事处负责。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0年11月26日至11月27日。
3.《招聘岗位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包头医学院负责解释。
笔试
1.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蒙汉兼通”岗位为3:1,其他岗位为4:1。无人报考的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学校研究并报请包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或降低开考比例,或调整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包头医学院网站予以公布。
2.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笔试科目满分100分。具体考试科目详见《招聘岗位表》。
3.应聘“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笔试必须选用蒙古文试卷,用蒙古文作答。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按照自治区统一要求,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总成绩上加2.5分。
5.笔试时间:
2020年11月29日(具体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如遇特殊情况,导致考试时间、地点发生变化,我校将第一时间在包头医学院网站发布公告。
6.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在包头医学院网页公布。
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包头医学院组织实施。资格复审通知提前7天在报名网站上发布。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资格复审通知书》,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及各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以及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