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试点院校可面向在校生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其颁发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效用等同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山西省人社厅9月23日公布全省首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技工院校名单。
在单位自主申报,人社部门分级组织专家评估、实地考察,集中向社会公示的基础上,
山西省人社厅向人社部报备了拟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技工院校名单。经人社部复审,最终太原市粮食技工学校、山西大众高级技工学校等72家技工院校通过了备案,备案期限三年。
根据要求,各评价机构要按照“谁评价、谁负责、谁发证”原则承担主体责任,主动接受人社部门及社会监督。在政策支持上,山西对经规范认定、取得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证书信息可在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全国联网查询系统上查询的人员,纳入人才统计范围,落实相关政策,兑现相应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