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贫困地区发展
明确要求把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
作为主战场
提高发展能力
缩小发展差距
加大高校对农村特别是
贫困地区的定向招生力度
5月15日
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发布
《云南省2020年
专项计划考生须知》
公布云南2020年面向贫困地区
定向招生
专项计划相关事宜
一起来看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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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印发的《关于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通知》(教学〔2012〕2号)精神,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0〕1号)要求,云南2020年将继续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
一、专项计划介绍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贫困地区发展,明确要求把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作为主战场,提高发展能力,缩小发展差距,加大高校对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的定向招生力度。实施专项计划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阶段扶贫宏观战略部署、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是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贫困地区增强自我发展能力的客观需要。通过专项计划的实施,增加贫困地区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促进教育公平;引导贫困地区基础教育健康发展,提高教育水平;鼓励学生毕业后回贫困地区就业创业和服务,为贫困地区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
专项计划实行动态管理,由国家进行总体规划和统一部署,集中组织部分高等教育资源,紧密结合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对相关专业人才的重点需求,定向招收贫困地区
考生。专项计划录取考生在校学习期间可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申请调整专业,并与其他学生同等享受奖助学金政策。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云南省积极引导和鼓励专项生毕业后到贫困地区就业、创业和服务。
专项计划分为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
其中,国家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贫困地区学生,招生学校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和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
地方专项计划定向招收各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学生,招生学校为云南省属各重点高校;
高校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招生学校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原自主招生试点高校。
二、专项计划实施区域
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为88个贫困县(包括所有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和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
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为88个贫困县、3个边疆县(河口县、景洪市、瑞丽市)、4个少数民族自治县(石林县、峨山县、新平县、元江县)和5个国家扶贫攻坚县(楚雄市、思茅区、大理市、腾冲市、古城区),共100个县、市、区的农村区域,详见“云南省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代码表”。
农村区域范围根据《国务院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规定的批复》(国函〔2008〕60号)的有关要求,按照云南省统计局印发制定的《云南省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2018年)所划定的城乡分类确定。城乡分类代码为3位,第1位为“1”表示城镇,“2”表示乡村,即农村区域。

三、专项计划
报考条件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需已参加云南省2020年高考报名并取得考生号(考生可登录 报名信息页面查看),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国家专项计划
报考条件1.考生本人具有云南省88个贫困县连续三年以上户籍(于2017年9月1日以前转入),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
2.考生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迪庆州考生应具有迪庆州高中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二)地方专项计划报考条件
1.考生本人具有云南省实施区域共100个县中的农村区域连续三年以上农村户籍(于2017年9月1日前转入),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农村区域的农村户籍;
2.考生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迪庆州考生应具有迪庆州高中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三)高校专项计划报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