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金报记者 林雪
去年10月实施的基金销售新规开始发力,最近监管雷厉风行,对多家银行的基金销售业务违规开出罚单,今年1月初就有内蒙古银行收到证监局警示函,乌鲁木齐银行被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其实此前也有多家银行、第三方基金销售机构被罚,可见监管在加强对基金销售业务的管理。
因基金销售五大问题
内蒙古银行收到警示函
1月5日,内蒙古证监局开出的行政处罚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基金销售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五大问题:
一、内蒙古银行部分授权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网点未匹配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业务负责人。
这违反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也就是商业银行等申请注册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负责基金销售业务的部门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不低于该部门员工人数的1/2,部门负责人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并具备从事基金业务2年以上或者在金融机构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分支机构基金销售业务负责人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二、内蒙古银行部分基金从业人员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这违反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强化人员资质管理,确保基金销售人员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关于实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强化人员资质管理,从事基金宣传推介、销售信息管理平台运营维护等基金销售业务的人员以及基金销售相关部门管理人员、合规风控人员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三、内蒙古银行未对基金销售业务建立有效的灾备系统。
这违反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基金销售机构应当确保基金销售信息管理平台安全、高效运行,建立符合规定的灾难备份系统和应急预案。
四、内蒙古银行基金销售业务前台的宣传推介和柜面操作岗位未有效实现相互分离。
这违反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内部控制指导意见》第八条的规定,销售业务前台的宣传推介和柜面操作岗位应相互分离,销售业务后台的信息处理和资金处理岗位应当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各主要环节应分别由不同的部门(或岗位)负责,负责风险监控和业务稽核的部门(或岗位)应独立于其他部门(或岗位)。
五、内蒙古银行基金销售人员培训记录留痕不全。
这违反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基金销售人员持续培训机制,加强对基金销售人员行为的监督和检查,并建立相关人员的离任审计或者离任审查制度。
内蒙古证监局表示,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决定对内蒙古银行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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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银行被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1月4日,新疆证监局对乌鲁木齐银行采取出具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因为其部分分支机构基金销售业务的负责人不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这违反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商业银行等申请注册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负责基金销售业务的部门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不低于该部门员工人数的1/2,部门负责人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并具备从事基金业务2年以上或者在金融机构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分支机构基金销售业务负责人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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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基金销售等出问题
监管对多家银行、三方销售机构开罚单
2020年8月底,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配套规则,受到业内关注,该新规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主要内容包括强化基金销售活动的持牌准入要求,优化基金销售机构准入、退出机制,夯实业务规范与机构管控,完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监管。
基金君发现,2020年也有多家银行因基金销售业务违规被监管开出罚单,比如2020年12月9日云南证监局公布了对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指出其11项问题行为:
一、红塔银行对于个别基金销售培训情况无留痕;
二、未建立年度监察稽核报告制度,未在每年年度结束后对基金销售业务进行监察稽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