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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四中院通报辖区两级法院审理工伤保险资格认定案件情况 发布时间:2021-05-14 18:51 星期五 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战海峰 通讯员 雷琴 5月13日,重庆四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辖区两级法院审理工伤保险资格认定案件的情况,并发布了典型案例。 据重庆四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周鸿介绍,2018年以来,辖区两级法院共审结工伤保险资格认定案件178件,其中一审案件145件,二审案件33件。在一审案件中,驳回原告诉讼请求72件,原告撤诉和按照撤诉处理38件,行政机关败诉35件。在二审案件中,维持原判28件,上诉人主动撤回上诉4件,撤销一审判决1件。 辖区两级法院审结的工伤保险资格认定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2018年、2019年、2020年辖区两级法院分别审结工伤保险资格认定案件50件、58件、70件。行政机关败诉率较高。经辖区两级法院审查确认违法和撤销行政行为的案件35件,占全部案件的24.14%。 尽职履责 服务大局发展 辖区两级法院组建了专业法官团队,依法公正高效审结工伤保险资格认定案件,2018年以来,辖区两级法院工伤保险资格认定案件的审结率均保持在95%以上。在尽职履责的同时,注重发挥审判工作对扶贫、疫情防控、优化营商环境等中心工作的服务和保障作用。依法审结了重庆市黔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驻村干部刘某某诉重庆市黔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资格认定案,依法维护了扶贫干部的合法权益,为辖区脱贫攻坚工作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搭建平台 实质化解纠纷 辖区两级法院坚持协调优先原则,将平等协商融入案件纠纷的化解当中。利用庭前会议、法官释明等方式,为职工、用人单位和工伤认定行政机关创造、搭建协商平台,2018年以来,经辖区两级法院协调撤诉的一审行政案件30件,调撤率为20.69%。经中院协调、释明撤回上诉的二审行政案件4件,占全部案件的12.12%。通过协调协商妥善化解福建省鑫丰劳务工程有限公司诉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某某诉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一批工伤保险资格认定案件。 依托智慧法院建设 提高办案效率 辖区两级法院坚持在审判工作中运用科技手段,充分运用重庆法院智审平台。自平台上线以来,辖区两级法院严格按照市高法院的要求,充分运用工伤智审平台办理工伤类案件,辅助法官办案。目前,辖区两级法院审理的工伤保险资格认定案件办理,智审平台使用率达100%。除此之外,辖区两级法院还注重运用市高法院建立的易诉、易达,易解、易审平台,重庆移动微法院和市四中法院建立的跨域庭审系统,2018年以来,工伤保险资格认定案件网上立案98件,网上协调14件,易达使用实现了案件全覆盖,对1件交通不便的案件利用跨域跨域庭审系统进行了审理。 延伸审判职能 实现社会共治 辖区两级法院建立沟通协调机制,通过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召开联席会议、发出司法建议等方式强化与社会保险部门的沟通协调,明确工伤认定法律法规适用问题,指导监督人社部门依法行政,2018年以来,共召开联席会议3次,发送司法建议2篇。强化法治宣传,利用官方微信公众号、微博,定期、不定期发布工伤认定典型案例,选择关键时间节点,深入企事业单位开展职工权益保护法律宣传,2018年以来,共发布典型案例6例,开展宣传活动1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册。通过积极参与辖区社会治理,不断提升了辖区行政服务水平。 下一步,辖区两级法院将着力从确保案件质效、完善体制机制推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推进行政审判司法公开,延伸行政审判职能四个方面做好审判工作,为辖区提供高质量的行政审判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