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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秋季新津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最新发布)

蚂蚁考呗网     [ 2017-09-12 ]   点击次数:

2017秋季四川新津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一、新津县教育局认定范围

  (一)户籍或固定工作单位在新津县行政辖区内的人员(1.党校学历除外.“固定工作单位”是指能够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书和连续三个月社保交费单的单位);

  (二)驻新津县行政区域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管理的通知》川教函【2015】03号文件要求,今年秋季不面向应届在校学生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含中职类院校);

  (三)申请资格种类仅限于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申请程序

  (一)申请人于2017年9月11日-10月11日(周末、节假日除外)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并查看体检、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国考合格的考生由“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其他申请人员由“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

  (二)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体检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公布在网上报名的“注意事项”里);

  (三)在2017年10月12日—13日到新津县政务服务中心A区一楼综合窗口进行现场确认;

  (四)申请人现场确认时必须提交的材料:

  1、所有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

  ①《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网报成功后,在网上下载表格, A4双面打印,并贴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

  ③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体检表;

  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⑥本人思想品德鉴定材料一份(注:A.“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有统一格式《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请下载。B.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应由申请人户籍所在的街道办事处、社区或工作单位出据并盖章。《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第8条“有无犯罪记录”处须由本人在现场确认时当面承诺“无犯罪记录”并签名、捺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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