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区教育局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合格人员名单公示(二)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精神,洞头区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结束,现将合格名单予以公示。如发现其中有违反师德或不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对象的,请于7月21日至7月27日公示时间内,向洞头区教育局举报。举报电话63482326(局政工科)。
附件:洞头区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合格人员名单(二)
温州市洞头区教育局
2017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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