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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浦县2017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通知(最新发布)(2)

蚂蚁考呗网     [ 2017-04-06 ]   点击次数: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三、认定程序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我县教育局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我县教育局材料确认、宁德市教育局审核认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以下认定时间为2017年春季我县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

  (一)网上报名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实行网上报名,申请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填写注册信息,并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A3纸,一式二份)。

  申请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网报入口,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报名,其它申请人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报名。

  春季第一次网报时间:4月5--14日(工作日),认定对象:国考合格人员、过渡期面试合格人员、往届全日制师范类专业高校毕业生。

  春季第二次网报时间:6月12--20日(工作日),认定对象:2017届全日制师范类专业高校毕业生、国考合格人员、过渡期面试合格人员。

  (二)现场确认(受理)

  网上申请成功后,申请人须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霞浦县教育局人事股进行提交、现场确认报名。

  春季第一次现场确认时间:4月17--18日 ;

  春季第二次现场确认时间:6月21--23日。

  现场确认点联系电话:8635265、883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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