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人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
2.其他申请人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网上报名需上传近期免冠半身正面照片,大小在20k以内,像素为114(宽)*156(高),照片扩展名为JPG,上传的照片需与上报的纸质申请表上照片一致。
(二)现场确认及上交材料
时间:3月28、29日(上午9:00-11:30,下午2:40-5:00)
地点:江门市江海区教育局人事股(江门市江海区东海路338号3号楼706室)
1.现场确认需上交材料有:
(1)《江门市江海区教师资格认定报名表》一份(填好个人信息,贴好照片);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A3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须从“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完成后下载打印,并贴好相片);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5)学历鉴定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在职在编公办教师不用提供此项材料)(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出具的学业成绩单);其中:
申请人为社会人员的,需到江门市教育局一楼招生办考试报名站办理学历鉴定证明,联系电话:3503934;也可在广东省教师资格网上(http://jszg.gdhed.edu.cn)进行网上学历鉴定。对于持有受理凭据而暂未有学历认定结果的申请人,可先提供受理凭据及其复印件,以及学信网证明,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学历鉴定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定。
申请人为在编在职公办教师的,需提供在编在职证明及学历证明材料并加盖学校公章。
(6)《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2013年修订)》(双面打印,填好个人信息,贴好相片);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8)《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网上下载后A4纸打印,填好,由单位或社区加意见及盖公章,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由学校出具);
(9)师范毕业生提供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实践课程成绩证明。取得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人员提供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提供《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打印;
除2014年9月1日前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取得的“两学”成绩和全日制师范生所取得的“两学”成绩有效外,其他所得“两学”成绩不能用于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10)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复印首页和本人页)或人事(劳动)关系在江海区的证明材料(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无需提交);
(11)近期小一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照片1张(与贴在申请表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以上证明(证书)原件审核后退还申请人,复印件及打印件规格,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外,其余均为A4纸,并按上述顺序将相关材料整理上交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留存。
2.收费
需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者,先到江门市江海区教育局现场确认处开票,后到江门市建设银行属下分行缴交测试费240元。
(三)体检
时间:4月1日,上午8:00-10:00。
地点:江门市五邑中医院体检中心(江门市华园东路30号),电话:0750—3509799。
申请人需携带盖有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公章的体检表及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前需空腹,相关费用由体检医院负责收取。对于不在此时间段及指定医院自行参加体检者,其体检结论一律不予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