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岛市市直机关2021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发布,公开遴选公务员92人,5月18日—5月20日报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山东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为加快建设“三化一型”高素质公务员队伍,不断优化市直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我市区市及以下党政机关及市垂直管理机关设在区市的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正科级以下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区市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正科级以下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工作人员。
(二)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认可;
2、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以后出生);
4、具有我市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3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因借调工作、外出学习等各种原因连续脱离基层工作岗位半年以上的,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
5、担任正科级以下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以下相当职级层次;
6、历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未经组织审核同意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个人申请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网上报名:2021年5月18日9:00-5月20日16:00。
网上查询:2021年5月19日9:00-5月21日12:00。
2、打印材料。报考人员填写提报信息后,打印自动生成的《2021年青岛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诚信承诺书》。
3、上传《报名推荐表》电子版(JPG格式)。报考人员经所在单位初审同意后,将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报名推荐表》,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所在区市党委组织部审核盖章,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将《报名推荐表》电子版上传报名系统,上传成功后进入资格审核阶段。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报名推荐表》的,视为放弃报名。报名资格审核一经通过,不能更改。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人员所在单位的职位。报考人员虚假报名扰乱秩序,伪造学历证明等报考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并视情节按有关规定处理。
4、单位初审。报名期间,各遴选机关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网上反馈初审结果。
遴选机关在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试用期管理等环节进行全过程复审。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身份等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将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5、网上查询。报考人员网上提交信息并将盖章的《报名推荐表》电子版上传报名系统后,可在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于2021年6月3日9:00-6月5日9:30登录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准考证保存到公示拟录用阶段。
对最终确定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取人数3倍的招考职位,计划录取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取计划;计划录取2人以上的,按3:1的比例相应核减录取计划。行政执法类职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到2:1。取消核减的计划在灯塔-青岛组工网站公布,报考职位取消的考生可在2021年5月21日下午一次性调整报考其他职位。
报考人员在整个报考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遴选机关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遴选机会。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向遴选机关提交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有效期内身份证、所在单位及区市党委组织部审核盖章的《2021年青岛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诚信承诺书》、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未向遴选机关提交以上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分。
(一)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