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入围决赛的创业团队和企业进行集中培训辅导。根据参赛团队的具体需求匹配相应领域的导师,提供一对多乃至一对一的针对性辅导,帮助其优化创业项目。
(六)决赛(9月)
决赛在深圳人才园举行,在校生组、毕业生组前14名获奖。
六、奖项设置
大赛设立28个奖励名额,奖金共计360万元,奖项具体设置如下:
在校生组(14名)
一等奖1名,奖励30万元;
二等奖3名,奖励15万元/名;
三等奖6名,奖励8万元/名;
优秀奖4名,奖励5万元/名。
毕业生组(14名)
一等奖1名,奖励50万元;
二等奖3名,奖励25万元/名;
三等奖6名,奖励12万元/名;
优秀奖4名,奖励5万元/名。
七、支持措施
(一)所有参赛创业团队和企业均可根据条件申请创业扶持补贴(包括创业社保补贴、初创企业补贴、创业场租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和创业担保贷款。
(二)所有参赛的创业团队和企业均可获得我市创业导师一对一的创业指导、咨询服务。
(三)入围复赛的创业团队和企业可直接参加2021珠三角自主创业项目推介会,获得免费推介机会。
(四)进入决赛的创业团队和企业可优先参加2021年度初创企业经营者能力提升培训(每个企业和团队限1人)。八、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一)本通知所称普通高校是指全日制大专以上的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是指全日制大专以上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是指全日制高级工层次以上的技工院校。
(二)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自主创业扶持补贴办法〉的通知》,初创企业是指在本市登记注册3年内的小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
(三)参赛要求第3条:“曾在2016—2020深圳‘逐梦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的创业团队和企业,不得重复参赛”,指的是参赛项目的内容、报名人、注册企业有一项与2016—2020年“逐梦杯”大赛获奖项目相同的,即视为重复参赛,不具备参赛资格。
(四)对于不符合参赛资格或弄虚作假的参赛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赛资格(已获奖的将取消其获奖资格并收回相关奖励)。
(五)本通知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另行明确。
联系电话:0755-82132948(康小姐)
电子邮件:ggjy-cyd@hrss.sz.gov.cn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二路劳动就业大厦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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