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激发大学生群体的创业热情,促进创业项目与创投资本、创业政策、创业服务的有效对接,深圳市人力资源局和社会保障局将举办2021深圳“逐梦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2021深圳“逐梦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活动详情
一、大赛主题
逐梦青春 创赢未来
二、大赛时间
2021年4月—10月
三、组织单位
本次大赛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主办,深圳市教育局、共青团深圳市委员会联合主办;深圳各高校(院校)协办;深圳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承办。
本次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立在深圳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负责大赛各项工作的统一协调、部署以及大赛的日常组织工作。
四、参赛对象及条件
本次大赛以个人为参赛主体,创业团队和初创企业选出一名团队核心成员报名参赛,并根据报名人员身份分为在校生组和毕业生组分组比赛。报名人为在校生的创业企业可以选择参加毕业生组的比赛。
(一)参赛对象
1.在校生组参赛对象包括:
(1)本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的在校学生(含港澳籍);
(2)本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休学期内学生(含港澳籍)。
2.毕业生组参赛对象包括:
(1)毕业5年内的市内外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含港澳籍,2016年6月1日—2021年5月31日期间毕业);
(2)毕业5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2016年6月1日—2021年5月31日期间毕业)。
(二)报名条件
1.在校生组报名条件:
(1)有创业意向的团队或于2018年5月1日至报名时已在深圳合法登记注册的初创企业(包括小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并持有详细的项目计划书。
(2)报名人须为创业团队核心成员或初创企业的股东,且持股比例不低于20%。尚未在深圳市登记注册的创业团队,获奖后须在深圳登记注册并满足上述条件方可获得大赛奖金。
2.毕业生组报名条件:
(1)于2018年5月1日至报名时已在深圳合法登记注册的初创企业(包括小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并持有详细的项目计划书。
(2)报名人须为初创企业的股东,且持股比例不低于20%。
(三)参赛要求
1.参赛团队或企业必须对其参赛项目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使用权(授权),无知识产权纠纷。
2.参赛项目所提出的产品或服务,应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和创新驱动发展导向,具备一定的技术实力和可操作性。
3.参赛团队或企业只能持一个创业项目、选择一个组别参赛,不得重复参赛。曾在2016—2020深圳“逐梦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的创业团队和企业,不得重复参赛。
4.参赛项目的报名人必须参加赛事答辩环节,答辩总人数不超过3人(创业指导老师不参与答辩)。
5.参赛项目应在进行广泛市场调研和分析基础上,真实、完整的提交创业计划书,创业计划书包括但不限于阐释项目名称、产品/服务/技术、行业分析与市场预测、经营策略、资金需求与财务规划、当前状况、潜在风险管理,并展示组织结构、核心团队成员及带动就业情况。
五、赛事安排
大赛4月启动持续至10月,分为启动仪式(宣传发动)、报名、初赛、复赛、创业训练营、决赛和颁奖七个阶段。其中,初赛、复赛和决赛,在校生组和毕业生组分开比赛。
(一)启动仪式(4月)
4月22日在深圳人才园举行大赛启动仪式,同时启动报名工作。
(二)报名(4—6月)
报名时间:4月22日—6月20日。
报名网址入口:微信搜索或扫描文末二维码,关注【深圳生活馆】微信公众号,回复关键词【逐梦杯】,获取2021深圳“逐梦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活动报名入口

(三)初赛(6月)
初赛采取评审项目计划书的方式,分为在校生组和毕业生组评审,各选出50个项目进入复赛。
(四)复赛(6—7月)
复赛采用项目路演的形式分组进行。在校生组、毕业生组前25名晋级决赛。
(五)创业训练营(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