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部统一部署和广东省教育厅的工作安排,现将2017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潮州考区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工作的安排
(一)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潮州市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在潮州市 (即申请人的人事档案已挂靠在潮州市人才交流中心或在潮州市工作且与聘用单位签订聘期在一年及以上的聘用合同并能同时提供潮州市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最近6个月及以上由聘用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5)潮州市内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学生、毕业学年的全日制专科生以及全日制研究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相应的教师资格。
(6)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已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方可报名参加面试报名。
(二)面试内容及科目
1.面试内容
面试依据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和《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了解各科目考试大纲,请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询。
2.面试科目
(1)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不分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