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参加教师国考面试须知
第一部分 国考面试报名流程和申请人类别
一、教师资格国考面试报名流程

二、申请材料类型

同一申请人可能符合多个申请人类别。不同类别的申请材料准备难易程度不同,请申请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

三、申请参加国考面试的在校生年级要求

说明:面试合格后国考成绩有效期只有3年,并且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时要求申请人提供需要的毕业证明(专科毕业证或本科毕业证),因此不符合年级要求的在校生不能参加笔试面试。
四、以下几种情形的申请人请慎重决定参加笔试、面试

1)人事档案没有在京正规存档
在京正规存档:指的是人事档案关系由有人事存档权的单位保存,或在北京的正规存档机构保存。
没有在京正规存档:如果人事档案在自己手中,或者在外地不在北京,都是 “没有在京正规存档”。
个人持有人事档案无法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所以如果需要参加教师资格认定,请自己解决人事档案存档。
2)不符合教师资格体检要求
请在参加面试前认真阅读教师资格体检要求。
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试行)
有下列疾病或生理缺陷者,不适宜从事教师工作或相关教学岗位的工作。
1、有精神病史、癫痫病史、癔症史。
2、精神疾病(以二级以上专科医院诊断为依据)。包括:
(1)重度精神病:精神分裂症、偏执性精神病、反复发作的情感性精神障碍、无法归类的精神病性障碍、急性心因性精神障碍。(注:经一年以上系统治疗、未达治愈或影响社会功能者)
(2)各类脑器质性精神障碍。包括颅内感染、中毒,颅脑外伤、肿瘤,癫痫及脑血管病等。
(3)与文化密切相关的精神障碍。因迷信气功、巫术等影响职业及社会功能者。
(4)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毒品、酒精、安眠药依赖并影响社会功能者。
(5)人格障碍的某些亚型。如:反社会型、冲动型、分裂型人格障碍。
(6)神经症的某些类型。如因难治性强迫症、癔症等影响职业及社会功能者。
3、急慢性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性病等各种传染性疾病。(经二级以上医院或专科医疗机构检查确已治愈者除外)
4、各型肝炎病毒携带者或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者,不宜从事幼儿教育教学及食品科学等相关工作。(根据京教人 [2010]14号文件,删除此条)
5、严重口吃,吐字不清,持续声音嘶哑、失声及口腔有生理缺陷并妨碍发音。
6、两耳听力均低于2米。
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达到5米,但另一耳全聋,不宜从事幼儿教育、音乐学、医学等教学工作。
7、嗅觉迟钝或丧失者,不宜从事与化学类、食品科学等相关的教学工作。
8、双眼中好眼最佳矫正视力低于4.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