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公示结束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环节出现空缺的岗位,可以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递补。
五、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
1、公示期满,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3、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聘用资格后出现空缺岗位,经用人单位申请,可以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递补。
(二)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备案制管理,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参照在编教师执行。
六、纪律监督
整个公开招聘工作期间,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七、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区编办、区教育局、区人社局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负责具体招聘工作。
咨询电话:0476--3510421
附件:
1、《2021年元宝山区幼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2021年元宝山区幼儿园教师招聘报名表》
元宝山区幼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来源 │元宝山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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