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本次招聘考试不设开考比例,设置笔试、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招聘岗位有剩余计划的,将剩余计划调整到其他岗位。调整后的计划将在元宝山区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布。
(三)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的内容,以近期赤峰市教育局对外公布的《赤峰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笔试内容改革方案》要求为依据。
不指定复习范围,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负责培训。
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报考汉语授课岗位人员必须使用汉文试卷,并使用汉文作答;报考蒙汉兼通岗位人员必须用蒙古文试卷,并使用蒙古文作答。
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2、笔试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3、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考试成绩(合成)+政策加分
4、公布笔试总成绩:
笔试阅卷结束后,在元宝山区人民政府网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及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并公布进入资格复审及面试人员名单。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报考人员中,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实际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同一岗位因末位成绩并列而超过3:1比例的,末位成绩并列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及要求在元宝山区人民政府网另行公布。
2.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户口本、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原件(详见面试资格复审通知),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3.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面试
1、面试内容:应聘汉授幼儿(学前教育)、蒙汉兼通幼儿(学前教育)及汉授美术岗位教师只进行讲课环节,讲课满分为100分;应聘汉授音乐岗位教师进行讲课和器乐展示两个环节(试讲室准备电钢琴,其他乐器自备),讲课和器乐展示总分100分。讲课内容为《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里内容。讲课时间不超8分钟,器乐演奏时间不超3分钟。设定60分为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2、对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招聘单位事先设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
3、所有岗位考生面试均采用普通话授课方式进行。
4、面试时间地点:待面试事宜决定后公布
(六)考试总成绩
1、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2、考试总成绩一般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如出现成绩并列,顺序保留下一位小数。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并列人员以面试成绩排序;如面试成绩 也相同,再另行加试确定。
(七)体检与考察
1、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及要求将在《元宝山区人民政府网》公示。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体检后出现空缺的岗位,可以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递补。
3、考察工作在体检结果公示完成后进行。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核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给予考核鉴定。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考察后出现空缺的岗位,可以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递补。
(八)公示
1、根据考生的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元宝山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