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金应当按月发放,每月10日前发放到户。金融服务不发达的农村地区,低保金可以按季发放,每季度初10日前发放到户。
动态管理
医疗救助政策保障
法律依据
民政部、财政部、卫生部2003年联合发布《关于实施农村医疗救助的意见》
2005年发布的《关于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工作的意见》
2009年《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
医疗救助政策保障
救助对象
(一)城市医疗救助的对象
1、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低保对象;
2、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担负担仍较重的人员及其它特殊困难群众。
(二)农村医疗救助的对象
1、五保户、贫困户家庭成员;
2、地方政府规定的其他贫困农民。
2015.55、根据《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下列人员中,不属于医疗救助对象的是( )
A.低保家庭成员丁某
B.患尿毒症的单身退休老人老赵
C.五保户李老太
D.低收入家庭中患精神病的王某
答案:B
医疗救助政策保障
救助形式(一)城市医疗救助的形式
对救助对象在扣除各项医疗保险可支付部分、单位应报销部分及社会互助帮困等后,个人负担超过一定金额的医疗费用或特殊病种医疗费用给予一定比例或一定数量的补助
医疗救助政策保障
救助形式(二)农村医疗救助的形式
1.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地区,资助医疗救助对象缴纳个人应负担的全部或部分资金,参加当地合作医疗,享受合作医疗待遇。因患大病经合作医疗补助后个人负担医疗费用过高,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再给予适当的医疗救助。
2.尚未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地区,给予适当医疗救助。
3.国家规定的特种传染病救治费用,按有关规定给予补助。
教育救助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2014
国家对在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给予教育救助。
对在高中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阶段就学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以及不能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儿童,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教育救助。
特困未成年人
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监护人)
教育救助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2014
方式:教育救助根据不同教育阶段需求,采取减免相关费
用、发放助学金、给予生活补助、安排勤工助学等方式实施,保障教育救助对象基本学习、生活需求。
教育救助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教育救助对象的基本学习、生活需求确定、公布。
申请教育救助,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就读学校提出,按规定程序审核、确认后,由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
两免一补(免杂费、书本费,补寄宿生活费)
住房救助政策
国家对符合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给予住房救助
住房救助通过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农村危房改造等方式实施
住房困难标准和救助标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住房价格水平等因素确定、公布。
城镇家庭申请住房救助的,应当经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直接向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经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核家庭收入、财产状况和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审核家庭住房状况并公示后,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由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优先给予保障。
农村家庭申请住房救助的,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各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规定通过财政投入、用地供应等措施为实施住房救助提供保障。
司法救助政策(官司打不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的规定》2000,2005。当事人符合本规定第二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