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每科试卷应包括结构完全相同、难度相当的A、B卷各一套。如果有因疫情影响不能参考的考生,则该学校每科试卷应包括结构完全相同、难度相当的A、B、C卷各一套。采用抽卷的方式组考。如发生试卷丢失、被窃或者其他原因造成试题失密、泄密的情况,学校“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停止使用该试卷,启用第二套卷重新进行考试。针对受疫情影响不能参加统一考试的考生,学校应该另外安排考试时间,让该类考生单独采用第三套卷考试,并与参加统一考试的考生一起,在公布计划范围内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试卷审核包括内容审核和形式审核,内容审核重点对试题内容的政治性、科学性、针对性、规范性和完整性等进行审核,形式审核重点对试卷的科目名称代码、题号、题分和总分等进行审核。命题人员要通过试做试答等方式对试题试卷进行认真初审,防止出现差错;命题小组组长应对试卷内容和形式进行复审;学校应指定专人对试卷进行再审。
第二十条 学校自主确定考前是否制定评分参考。评分参考在样式上要和试卷明确区分,可采取不同颜色、尺寸、样式的纸张进行印制。评分参考须单独封装,交专管人员按机要文件妥善保管,使用前严禁拆封。
第二十一条 应当选派保密意识强、政治素质高的正式在职人员负责制卷工作。自命题试卷要在符合保密规定的场所集中印制。工作场所要封闭,禁止无关人员进入。鼓励选择有保密资质的印刷厂统一印制试卷。试卷定点印制单位在入闱前应对所有人员进行安全保密教育。入闱区域实行所有人员安全检查和违禁物品检查,检查过程必须进行全程监控录像。
入闱区域不得配备笔记本电脑,所有涉密计算机必须移除上网、蓝牙等通讯功能,增设中间机用于涉密材料的交换。试卷定点印制单位必须采取无线电信号屏蔽,确保全覆盖无死角。
入闱期间,入闱区域内所有存储、处理与试题有关的计算机、扫描仪、复印机等设备进行操作时,必须有2名以上人员同时在场,并详细记录工作台帐备查。
第二十二条 经审核无误的试卷方可进行印制。试卷应当使用60克以上白色16开纸或A4纸印制。印制试卷的同时印制答题纸。
第二十三条 要严格按照使用份数印制试卷。制卷全过程要有学校“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专人进行监印。制卷过程中产生的废卷应及时销毁。
第二十四条 试卷封装采取分考场分考试科目装袋,并按规定在封面上注明考试科目名称、考试时间、试卷总份数等内容。试卷袋内仅封装试卷,不得装入答题纸和草稿纸等。
第二十五条 对已装好试卷的试卷袋,在密封前,本科学校“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要指定专人认真清点、核对,发现有错装、漏装或错印、漏印、印刷不清等情况的,要立即纠正,做好记录。发现重大问题的,要及时报告本校“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抽检合格后方可进行密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