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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最新发布)(5)

蚂蚁考呗网     [ 2021-03-17 ]   点击次数:

                                      年   月   日(签章)

 

省教育厅意见

 

                                      年   月   日(签章)

 

备注:本表一式三份,获奖证书或嘉奖令(通令)、个人记功登记(报告)表等材料(复印件加盖高职(专科)毕业学校公章)作为附件一并提交省教育厅职成处牵头审核。


附件2

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

考试招生自命题和考务工作指南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规范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自命题和考务工作,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保障考试的平稳实施,特制定本工作指南。

第二条 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自命题和考务工作是保证专升本工作有序开展和专升本招生质量的基础。

第三条 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自命题和考务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安全、科学、规范的原则。

第四条 本科学校自命题科目试题、参考答案、评分参考(指南)等应当按照教育部、国家保密局联合印发的《教育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教办〔20173 号)等有关规定严格管理。

学校自命题科目试题、评分参考在本科目考试启用前属国家机密级材料。评卷过程中制定的评卷细则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考生答卷(含答题纸)在成绩公布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本科学校应成立学校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负责本校专升本考试自命题和考务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考试安全保密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六条 所有考生应当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进行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须符合教育部有关规范要求。所有考点均要配足配齐居民身份证识别仪、金属探测仪、屏蔽仪、考场电子挂钟等能够有效防范作弊的设备,同时加强对考生携带文具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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