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NPR-2021-03001
“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现将《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南省教育厅
2021年1月20日
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
“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有关要求,充分保障学生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科学选拔人才,稳步推进全省 “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改革,特制定2021年全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 稳步推进“专升本”考试招生模式改革
1.2021年,全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不再实行院校签约和学校推荐制,全省设立统一的“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统一下达“专升本”招生计划,公布招生专业范围和具体报名办法,招生录取数据统一归口管理。考试录取工作仍由本科学校自行组织。
2. 2021年举办“专升本”教育的普通本科学校(以下简称“本科学校”)范围为全省省属本科学校(不含湖南师范大学)和独立学院。独立学院的母体高校对独立学院“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
3.扩大免试推荐录取范围。(1)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获得以下奖项的具有“专升本”免试推荐资格:世界技能大赛、中国技能大赛一类赛和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一、二、三等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一等奖;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银奖。(2)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荣誉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或毕业当年应征入伍并于 2020年退役的高职(专科)毕业生。
4.继续实施两类专项计划。(1)落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的录取比例(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不低于所在专业的录取比例,且不高于所在专业录取比例10个百分点。(2)做好应征入伍服兵役高职(专科)毕业生退役参加“专升本”考试工作。凡就读期间应征入伍服兵役,退役复学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2021届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或毕业当年应征入伍并于 2020年退役的高职(专科)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2021年“专升本”选拔考试,录取比例由本科学校确定,但不得低于60%。
二、严格规范“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程序
1.招生计划下达。本科学校根据总体工作要求及自身办学条件,自主申报招生计划,我厅根据高校办学条件等因素确定各高校招生计划总量,各高校在确定的招生计划总量中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统一在“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
2.报名(具体报名操作细则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