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光圆钢筋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2.5倍;
3)335MPa级、400MPa级带肋钢筋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4倍;
4)直径为28mm以下的500MPa级带肋钢筋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6倍, 直径为28mm及以上的500MPa级带肋钢筋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7倍;
5)框架结构的顶层端节点,对梁上部纵向钢筋、柱外侧纵向钢筋在节点角部弯折处, 当钢筋直径为28mm以下时,弯弧内直径不宜小于钢筋直径的12倍,钢筋直径为28mm及以上时,弯弧内直径不宜小于钢筋直径的16倍;
6)箍筋弯折处的弯弧内直径尚不应小于纵向受力钢筋直径。
(7)在工程开工正式焊接之前,参与该项施焊的焊工应进行现场条件下的焊接工艺试 验,并经试验合格后,方可正式生产。试验结果应符合质量检验与验收时的要求。
(8)直径12mm钢筋电渣压力焊时,应采用小型焊接夹具,上下两钢筋对正,不偏歪,多做焊接工艺试验,确保焊接质量。
(9)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不应小于受力钢筋直径。
(10)钢筋的接头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宜设置二个或二个以上的接头。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的距离不应小于钢筋公称直径的10倍。
(11)当纵向受力钢筋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或焊接接头时,设置在同一构件内的接头宜相互错开。每层柱第一个钢筋接头位置距楼地面高度不宜小于500mm、柱高的1/6及柱截面长边(或直径)的较大值;
连续梁、板的上部钢筋接头位置宜设置在跨中1/3跨度范围内,下部钢筋接头位置宜设置在梁端1/3跨度范围内。
(12)纵向受力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及焊接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应为35d(d为纵向受力钢筋的较大直径)且不应小于500mm,凡接头中点位于该连接区段长度内的接头均应属于同一连接区段。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力钢筋接头面积百分率为该区段内有接头的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与全部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的比值。(50%)
三、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控制
(1)混凝土结构施工宜采用预拌混凝土。混凝土宜采用搅拌运输车运输,运输过程中应保证混凝土拌合物的均匀性和工作性,应采取保证连续供应的措施,并应满足现场施工的需要。
(2)混凝土所用原材料进场复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水泥的强度、安定性、凝结时间及其他必要指标进行检验。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品种、同一等级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检验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 检验批。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 时,应进行复验,并应按复验结果使用。
2)对粗骨料的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针片状含量指标进行检验,压碎指标可根据工程需要进行检验。应对细骨料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指标进行检验。
3)应对矿物掺合料细度(比表面积)、需水量比(流动度比)、活性指数(抗压强度比)、 烧失量指标进行检验。粉煤灰、矿渣粉、沸石粉不超过200t为一检验批,硅灰不超过30t 为一检验批。
4)应按外加剂产品标准规定对其主要匀质性指标和掺外加剂混凝土性能指标进行检验,同一品种外加剂不超过50t为一检验批。
5)当采用饮用水作为混凝土用水时,可不检验。当采用中水、搅拌站清洗水或施工现场循环水等其他来源水时,应对其成分进行检验。
未经处理的海水严禁用于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混凝土的拌制和养护。
(3)采用预拌混凝土时,供方应提供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混凝土抗压强度报告、混凝土质量合格证和混凝土运输单。
(4)预应力混凝土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钢筋混凝土结构中,当使用含有氯化物的外加剂时,混凝土中氯化物的总含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5)混凝土浇筑前应先检查验收下列工作:
1)隐蔽工程验收和技术复核;
2)对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3)根据施工方案中的技术要求,检查并确认施工现场具备实施条件;
4)应填报浇筑申请单,并经监理工程师签认。
(6)对首次使用的配合比应进行开盘鉴定,开盘鉴定内容包括:
1)混凝土的原材料与配合比设计所采用原材料的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