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的大型企业集团,拥有国家一级房地产开发资质。在 20 余年专业开发过程 中,公司培养了以商品住宅开发销售为主、经营性物业开发持有为辅的综合开
发能力;以“和者筑善”为价值理念,致力于创造自然、建筑、人文交融的人
居生活,打造了康居、善居、逸居、尊居四大品牌系列,包含花园系、心语系、 香槟系、公馆系、林语系、康桥系、十二橡树系等多种品类,涵盖住宅、写字
楼、星级酒店、购物中心、商贸会展、高端休闲地产等多种业态;形成了覆盖
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中部、西南主要经济圈、遍布全国 60 个主流城市的 战略布局。现阶段公司估值合理偏低估,具备中长期投资价值。
除上述情况外,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发现存 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 外的股票。
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48,853.39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67,797.73
5 应收申购款 3,874.24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20,525.36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第九部分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
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
明书。
一、基金的净值表现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业绩比 业绩比
净值增 净值增 较基准 较基准
阶段 长率① 长率标 收益率 收益率 ①-③ ②-④
准差② ③ 标准差
④
2016.09.07-2016.12.31 -0.40% 0.32% -1.45% 0.46% 1.05% -0.14%
2017.01.01-2017.12.31 -16.14% 0.93% 10.74% 0.39%-26.88% 0.54%
2018.01.01-2018.12.31 -17.29% 1.37% -13.54% 0.79% -3.75% 0.58%
2019.01.01-2019.06.30 22.13% 1.47% 15.71% 0.92% 6.42% 0.55%
2019.07.01-2019.09.30 -1.28% 0.68% 0.14% 0.57% -1.42% 0.11%
2019.10.01-2019.12.31 8.14% 0.47% 4.77% 0.44% 3.37% 0.03%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
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第十部分基金的财产
一、基金资产总值
基金资产总值是指购买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和基金应收的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二、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三、基金财产的账户
基金托管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为本基金开立资金账户、证券账户以及投资所需的其他专用账户。开立的基金专用账户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和基金登记机构自有的财产账户以及其他基金财产账户相独立。
四、基金财产的保管和处分
本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机构的财产,并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登记机构和基金销售机构以其自有的财产承担其自身的法律责任,其债权人不得对本基金财产行使请求冻结、扣押或其他权利。除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处分外,基金财产不得被处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的,基金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基金管理人管理运作基金财产所产生的债权,不得与其固有资产产生的债务相互抵销;基金管理人管理运作不同基金的基金财产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销。
第十一部分基金资产估值
一、估值目的
基金资产的估值目的是客观、准确地反映基金相关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并为基金份额提供计价依据。
二、估值日
本基金的估值日为本基金相关的证券交易场所的交易日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对外披露基金净值的非交易日。
三、估值对象
基金所拥有的股票、权证、债券和银行存款本息、应收款项、其它投资等资产及负债。
四、估值方法
本基金按以下方式进行估值:
(一)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的估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