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019年度初级资格考试取消考前现场资格审查,改为考生领证时核对相关证件及材料;同时,自2019年起,不再发放《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
各地考试管理机构重点加强会计人员诚信建设,强化会计职业道德约束。所有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视同承诺符合报名条件,报名成功后直接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根据各地考试管理机构网站通知,凭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领取初级资格证书。
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在发放证书时,应加强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条件或者弄虚作假的考生,一律不予发放初级资格证书,取消考试成绩,并记入会计人员信用档案。
考生在领取初级资格证书时,应提交下列材料原件:
1.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或以上学历证书或者学历证明(取得证书时间截至2019年7月);
3.在职在岗人员工作属地证明;在校学生学籍证明;其他人员户籍证或居住证。
十、政策咨询
各地考试管理机构负责本考区的政策咨询,并及时公布本考区的咨询电话或电子信箱。对考生提出的疑问,各地管理机构应现场答复,无法现场答复的,要做好受理工作,集中向上级管理机构反映,得到反馈后及时回复考生。各地要提醒广大考生通过官方途径了解相关考试政策和信息,并及时向报名考区管理机构咨询相关事项,谨防上当受骗。
十一、其他事项
(一)加强会计诚信建设。对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考试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相关条款规定,取消其考试成绩,收回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各级考试管理机构还可以视情况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二)提高服务意识。各地考试管理机构要按照统一规定的程序和时间组织网上报名工作,及时在本地区公布初级资格考试相关事项,并做好解释工作,同时对财政部的补充规定要及时公布并贯彻执行。
(三)认真做好各环节考务工作。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应于考试开始5日前完成对所有考点、考场和考试机的检测等工作,以及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并做好防范和打击考试作弊活动的各项准备。按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操作规范》(苏财会〔2017〕50号)要求尽职尽责,确保我省2019年度初级资格考试各项工作顺利平稳完成。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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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
关于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工作的公告
广大考生: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8〕7号),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级资格考试)定于2019年5月,采用无纸化方式举行。现就做好黑龙江考区2019年度初级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 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