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参加网上(现场)确认、编排考场但未参加考试的考生,报考费不予退还。若因考生网上支付时操作不当,或因网络技术原因,造成同一报名号重复支付的,将退还重复支付部分的报考费。
请考生不要在缴纳报考费后立即注销银行卡,否则将影响退费。
13、河南
考生网上确认完成后,报考费不再退还,如取消已缴费的报考信息或因网上支付操作不当、网络故障等原因造成同一个报名号重复缴费的,以及网上确认信息未完成的,由“研招网”进行统一退费处理。
退费款项一律原路退回考生缴费时所用的支付账户或银行账户,请考生不要急于在缴费后立即注销支付账户。处理退费工作将于12月底完成,完成后7天内到帐,特殊情况会延至半个月左右到账,请相关考生耐心等待并实时关注账户退费到账情况。
14、湖北
关于退费:“招生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三项为报考关键信息,不论是否已支付报名考试费,在提交信息生成报名号后,此三项信息都不允许修改。发现关键信息错选后,考生若要正确报名,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10月31日22:00)前,取消错误的报考信息,再重新进行报名、缴费。
考生重新缴费时,系统将自动完成多缴费用的退费申请程序,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系统统一将多出的费用自动返还到原来的银行卡上。考生多次重新报名、多次缴费成功,或考生因网上支付时操作不当、网络故障等原因造成同一报名号重复缴费等的退费问题亦如此解决。
退费一律返回考生缴费时所用账户。因此,凡多缴费用需要退费的考生,请不要急于在缴费后立即注销缴费账户,否则将给退款造成麻烦,发现问题请及时与研招网客服联系。
不退费的情况: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确认的,或未通过网上确认资格审核的,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网上确认审查通过后,因考生自身原因,如:网报信息不准确,弄虚作假,学籍学历未能认证等,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求,导致报考点或招生单位拒绝报考,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考生已经完成网上确认但未参加考试的,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15、湖南
下列四种情况可以退还报考费:①已经缴费但信息无效;②网报期间因系统原因导致多缴费;③未通过网上确认;④错过网上确认。
下列两种情况不予退还报考费:①已通过网上确认,但被招生单位不予准考的考生;②未能参加考试的考生。
16、广东
已参加现场确认但未参加考试的考生,报考费不予退还。
若因考生网上支付操作不当,或因网络技术原因,造成同一报名号重复支付的,将退还重复支付部分的报考费。请考生不要在缴纳报考费后立即注销银行卡,否则将影响退费。
17、广西
已完成网上确认但未参加考试的考生,报考费不予退还。
因网络技术原因,造成同一报名号重复支付的,将退还重复支付部分的报考费。请考生不要在缴纳报考费后立即注销银行卡,否则将影响退费。
18、海南
考生未按要求,错选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或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报名无效,已支付的考试费不予退还。
19、重庆
1、网上报名期间,考生自己取消报名的,或因网络系统原因造成同一报名号重复支付的,相关费用将在网上报名结束后统一原路退回。请考生不要急于在支付完报名考试费后立即注销银行卡,否则将给退款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符合退款条件的考生,其报考费将退还到考生交费时所使用的银行卡账户。一般情况下退款会在2020年12月31日前退还完毕,考生可在退款工作完毕后一个月内查询到账情况,发现问题请及时与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客服联系。
2、不予退费的情形:已成功报名交费但未进行报名确认或未参加考试的;网报信息不准确、弄虚作假、学籍学历不能认证等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求导致报考点或招生单位拒绝报考的。
20、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