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相关专业新旧对照表
专业划分
专业名称(版)
旧专业名称(98年前)
工学类相关专业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电子信息工程;
通信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高电压与绝缘技术;
电气技术(部分);电机电器及其控制;
光源与照明;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电子工程;应用电子技术;
信息工程;广播电视工程;
电子信息工程;无线电技术与信息系统;
电子与信息技术;公共安全图像技术;
通信工程;计算机通信;
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软件;
软件工程。
建筑学;
城市规划;
土木工程;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给水排水工程。
建筑学;城市规划;
城镇建设(部分);总图设计与运输工程(部分);
矿井建设;建筑工程;
城镇建设(部分);交通土建工程;
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涉外建筑工程;
土木工程;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
城市燃气工程;供热空调与燃气工程;
给水排水工程。
安全工程
矿山通风与安全;安全工程。
化学工程与工艺
化学工程;化工工艺;
工业分析;化学工程与工艺。
管理学类相关专业
管理科学;
工业工程;
工程管理。
管理科学;系统工程(部分);
工业工程;管理工程(部分);
涉外建筑工程营造与管理;国际工程管理。
注:表中“专业名称”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1998 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中规定的专业名称;“旧专业名称”指 1998 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颁布前各院校所采用的专业名称。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报名条件:消防工作年限证明怎么开】
一、首先是哪些单位为可以办理。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队、建筑设计院、消防设施施工企业、机电安装企业、消防工程设计企业、消防科研机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简单一看,只有这几类,但是实际上很多企业和单位都可以办理的。很多可能都不是直接从事消防相关工作的单位,因为本身这样的单位本身就不多。但是大部分单位都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接下来我们就来看看什么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哪些是单位符合重点单位的标准。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是指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重大损失的单位。比如:商场、旅馆、体育馆、学校、幼儿园、医院、电视台,汽车站、机场、码头、图书馆、展览馆、档案馆、发电厂、化工厂、加气站、加油站、超过100人的企业、大型仓库等等,涉及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所以要开一个消防工作年限证明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难。接下来来看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明确定义。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为了正确实施公安部61号令,科学、准确地界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公安部《关于实施<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1]97号)进一步提出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界定标准:
(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
1.建筑面积在1000㎡(含本数,下同)以上且经营可燃商品的商场(商店、市场);
2.客房数在50间以上的(旅馆、饭店);
3.公共的体育场(馆)、会堂;
4.建筑面积在200㎡以上的公共娱乐场所
(1)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
(2)舞厅、卡拉OK等歌舞娱乐场所;
(3)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
(4)游艺、游乐场所;
(5) 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二)医院、养老院和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
1.住院床位在50张以上的医院;
2.老人住宿床位在50张以上的养老院;
3.学生住宿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学校;
4.幼儿住宿床位在50张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
(三)国家机关
1.县级以上的党委、人大、政府、政协;
2.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3.中央和国务院各部委;
4.共青团中央、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的办事机关。
(四)广播、电视和邮政、通信枢纽
1.广播电台、电视台;
2.城镇的邮政和通信枢纽单位。
(五)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
1.候车厅、侯船厅的建筑面积在500㎡以上的客运车站和客运码头;
2.民用机场。
(六)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以及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文物保护单位
1.建筑面积在2000m2以上的公共图书馆、展览馆;
2.博物馆、档案馆;
3.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
(七)发电厂(站)和电网经营企业
(八)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
1.生产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工厂;
2.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灌装站、调压站;
3.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专用仓库(堆场、储罐场所);
4.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专业运输单位;
5.营业性汽车加油站、加气站,液化石油气供应站(换瓶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