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查贯穿始终(考前、考中、考后),应试人员承诺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应试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打印准考证前,应试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考试结束后,应试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应试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本次考试实行承诺告知制,将在公布成绩后进行考后公示,接受全社会监督举报。应试人员报名时必须承诺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应试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为减少应试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原则上应试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二)网上在线核查或现场人工核查
1.网上在线核查
应试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网上报名系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接口等方式对应试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
应试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
在线核验通过的应试人员应由各单位统一将《资格考试报名表》(纸质版2份、电子版1份)和《注册建筑师考试报名汇总表》(附件6,电子版),提交到所在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试人员无需携带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
2.现场人工核查
下列应试人员须进行现场人工核查:
(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3)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4)撤回承诺申请的。
需要现场人工核查的应试人员应携带打印的《资格考试报名表》(纸质版2份和电子版1份)和《注册建筑师考试报名汇总表》(附件6,电子版)到所在单位报名,准备好报考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料,原则上由各单位统一组织到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资格初审。
(三)缴费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整理汇总好提交了《资格考试报名表》的考生信息,按照附件6格式认真填写表格,并请于3月27日17:00前将《资格考试报名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和《注册建筑师考试报名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纸质版需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技设计处。
各位考生收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送的非税短信后,请凭短信通知的缴款码通过赣服通或者代理银行完成缴费。
(四)网上准考证打印
缴费成功的应试人员可按时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收费标准。
根据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建筑师和勘察设计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赣建设〔2018〕5号)规定,收费标准为:一级注册建筑师知识题(选择题)考试每人每科63元;一级注册建筑师作图题考试每人每科182元。二级注册建筑师知识题(选择题)考试每人每科70元;二级注册建筑师作图题考试每人每科105元。
七、其他事宜
(一)严格考试纪律。对违反有关考试纪律,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要求,予以严肃处理。
(二)凡在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并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