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广东广州天河区水务局属下事业单位及街道财务结算中心招聘报考条件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愿意履行工作职责与义务,服从统一调配;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4.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
(1)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并有学士学位的,限1985年12月1日(含)后出生;
(2)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限1980年12月1日(含)后出生;
(3)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限1975年12月1日(含)后出生;
(4)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限1970年12月1日(含)后出生。
2.各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三)不得报考情形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0届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正在处分期内的;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等的;
6.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7.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等环节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8.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各类回避关系情形的;
9.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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