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须按规定慎重报考,网上缴费确认后,不办理退考;登录网页提交报名信息、缴纳报名费并得到“报名已确认”信息时方为报名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确认及完成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届时将不能参加考试。在报名确认及缴费成功后,考生所填写的信息将不能在网上自行修改。
3.打印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成功后,请务必打印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报名结束后报名系统将不再支持打印;如报考人员遗失或漏打的,我省将在考后资格复核前向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申请开通补打印渠道。
六、报名收费
根据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关于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会评〔2017〕1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改革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粤发改规〔2019〕3号)有关规定,2021年度我省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收费标准如下:
(一)《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费75元/科,考务费6元/科,合计81元/科。
(二)《财务管理》科目考试费55元/科,考务费6元/科,合计61元/科。
(三)《经济法》科目考试费55元/科,考务费6元/科,合计61元/科。
七、考务日程
(一)2021年2月26日前,各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2021年度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考试时间、报名日期、报名方式等考试相关事项。
(二)2021年3月18日至3月31日,组织开展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工作。
(三)2021年8月23日至9月3日,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打印准考证 。
(四)2021年9月4日至6日组织中级会计资格考试。
(五)2021年9月28日前,省会计考办组织完成本地区中级会计资格考试评卷工作,向财政部会计司和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同时报送评卷数据。
(六)2021年10月20日前,省会计考办公布本地区考试成绩、咨询电话。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分数提出疑议,各考试管理机构可向其提供相关科目的明细分值。
(七)考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各考试管理机构完成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复核、确认工作,并向省会计考办报送考试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及书面报告。
(八)2021年11月30日前,各考试管理机构完成本年度考试工作有关资料的封存、登记和归档工作,并向省会计考办报送2021年度考试工作总结。
八、工作要求
(一)各考试管理机构应按统一规定的时间、程序组织网上报名工作,严格把握报名条件,认真负责地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核工作。
(二)各考试管理机构应于考试开始2日前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于考试开始前1日内完成对所有考点、考场和考试机检测等工作,并做好防范和打击作弊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各考试管理机构要本着以考生为本的原则,提高服务意识,认真负责,精心细致做好考务管理各环节工作,及时把考试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考生,确保2021年度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四)各考试管理机构应按照本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制定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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