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教育类教师岗位同时提交教师资格证及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打印的证书验证,校医岗位同时提交执业医师资格证及中国卫健委网下载打印的证书验证,法律类岗位同时提交法律资格考试A本及中国普法网下载打印的证书验证;
4.报考“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的提供相应的服务证书、退伍证等材料;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在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面试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1.面试要求。面试地点在本县县城,面试具体地点、时间和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面试准考证》领取的时间、地点请关注磁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领取《面试准考证》通知。
2.面试方式。教育类小学全科岗位、校医岗位和法律类公证员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教育类初中教师岗位、幼儿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讲课方式。采取讲课方式面试的岗位,每名考生备课时间60分钟。同一岗位考生面试题目相同,面试满分100分,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8分钟,面试设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3.面试考察内容。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等基本素养以及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等。讲课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仪表仪态、言语表达、职业修养等基本素养以及设计教学、教材把握和实际授课能力。
4.面试分组。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面试。个别招聘人数较多的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该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只许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本人姓名或与本人相关的一切信息。如需要蛇形分组,则各岗位蛇形分组分招聘名额情况于面试前在磁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5.面试打分。评委对考生的面试进行打分。评委打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有效数字。打分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对7位评委的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6.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在考点现场公布。考生面试成绩、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磁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7.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根据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大学生士兵和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如通过以上比较,仍不能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的,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加试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六)体检
体检医院由招聘领导小组临时指定,并签订保密协议。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不合格的,将取消招聘资格。
(七)考察
对于体检合格人员,要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个人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八)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磁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九)选择岗位
对拟聘用人员,依据报考学科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学校。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选校先后顺序: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大学生士兵和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