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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2021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最新发布)(3)

蚂蚁考呗网     [ 2021-04-06 ]   点击次数:

天津大学实施以研究型项目为主线的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大师引领,由院士、教学名师等高层次师资引导学生科研实践。实施本研衔接的培养体系,建立本硕博人才培养方案的联动机制,科学设计不同阶段的教学内容,本科阶段培养夯实基础学科能力素养,硕博阶段既可在本学科深造、也可探索学科交叉培养,学生在学业导师指导下有效衔接本科至研究生的学习与科研。实施与世界名校名所联合培养,推动国内外双向合作,引导拔尖学生接触世界科学文化发展、融入国际一流学术群体,培养学生国际文化理解能力和跨文化合作能力,承担为解决人类共同面临挑战而奋斗的使命。强化质量保障机制,建立全方位学生立体成长档案、多阶段的动态进出机制、在校生及毕业生跟踪调查机制,根据质量监测和反馈信息为学生提供全面的学习档案和能力清单,以数据和事实描述学生特点、特长和能力等,助力每位学生的人生成长。

其他激励机制

(1)按照天津大学优异生培养政策进行培养和管理,在保研比例、奖学金评选等方面予以倾斜;

(2)除国家和学校的奖学/助学金外,将设立优秀学生奖/助学金,额外奖励/鼓励强基班中的优秀学生;

(3)设立强基班学生科研见习基金,支持学生开展科学研究;

(4)设立专项经费支持和资助学生到国内外知名高校进行访问学习。

七、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对于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将考生电子化的综合素质档案提供给我校。对于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本科阶段原则上不允许转专业。

(四)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高校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

(五)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六)其它违规行为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八、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在教育部的指导和天津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

(二)我校将按要求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天津大学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接受天津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九、所有信息全部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及报名系统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未能及时查询而影响测试或录取的,责任自负。

十、本实施方案最终以教育部公示方案为准。若教育部2021年相关政策变化,以教育部最新政策为准。

十一、本简章由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地址:天津市津南区海河教育园区内雅观路135号天津大学北洋园校区行政服务中心(杏荪楼)A116室

邮编:300354

招生咨询电话:022-27405486、022-60316985

传真: 022-27401800

电子邮箱:tdzb@tju.edu.cn

天津大学本科招生网:

考试期间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电话:022-27405537,

考试期间违规违纪行为举报邮箱:tjujjw@tju.edu.cn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

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1年4月

原标题:《权威发布 | 天津大学2021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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