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由青县北盟公司对其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复审所需材料除现场报名时资格审查所提供的材料外,还需进行有无犯罪记录的审查。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录用
资格。
(五)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人员名单在青县北盟公司公示栏公布。体检由北盟公司组织。体检前一天确定体检医院,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公示
由北盟公司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拟录用人选在北盟公司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七)签订合同
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在公示期间放弃的,取消其拟录用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录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与北盟公司签订派遣合同,由北盟公司派遣到相关单位工作,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包含在派遣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北盟公司,考核合格的与北盟公司签订派遣合同,合同期限二年,合同到期后自动解除。北盟公司将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对合同到期的派遣制食品检验检测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续签合同。
五、有关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本公告由青县北盟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317-4326554
2021年4月24日
详情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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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河县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21名。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A岗:乡镇宅基地业务受理辅助人员6名;
B岗:社区管理服务辅助人员8名(夜间值班,限男性);
C岗:社区管理服务辅助人员7名(限女性)。
本次公开招聘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比例原则不能低于3:1。如达不到3:1比例,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降低到2:1,达不到2:1比例则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
三、招聘人员待遇
被聘人员不纳入事业编制,人员性质为劳务派遣。人员月工资2800元,经考核合格每满一年增资150元,实行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制度,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被聘人员待遇递增机制按照《香河县机关事业单位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待遇递增机制的暂行办法》(香政办[2019]59号)执行。
四、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责任心强,服从组织安排;
(二)身体健康,仪态端庄,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三)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香河县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岗位目录》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单位辞退的;
3、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与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按总成绩(笔试50%,面试50%)从高到低确定拟招用人员。
(一)信息发布
2021年4月27日至5月5日,以香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为准,同时,在各新闻媒体网站予以转发。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相关事宜及选聘各流程时间、地点等均在香河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xhxrczx)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自行查阅,因考生个人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考生自动弃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地点:香河县便民服务中心四楼411室(便民服务中心北门进入乘电梯至4层411室)。
2、报名时间:2021年5月6日---2021年5月8日
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