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是指事业单位除财政拨款收支、经营收支以外的各非同级财 ;拨款专项资金收入与其相关支出相抵后剩余滚存的、须按规定用途使用的结转资金。
单位应设置“非财政拨款结转”科目核算其除财政拨款收支、经营收支以外的各非同级财政拨款专项资金的调整、结转和滚存情况。
非财政拨款结转的账务处理。
2.非财政拨款结余的核算。
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主要为非财政拨款结余扣除结余分配后滚存的金额%
单位应设置“非财政拨款结余”科目%核算单位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同级 财政拨款结余资金。
非财政拨款结余的账务处理。
3.专用结余的核算。
专用结余是指事业单位按照规定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单位应设置“专用结余”科目核算专用结余资金的变动和滚存情况。
专用结余的账务处理。
4.经营结余的核算。
单位应设置“经营结余”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本年度经营活动收支相抵后余额弥补以前年度经营亏损的余额。
经营结余的账务处理。
5.其他结余的核算。
单位应设置“其他结余”科目核算单位本年度除财政拨款收支、非同级财政专项资金收支和经营收支以外各项收支相抵后的余额。
其他结余的账务处理。
6.非财政拨款结余分配的核算。
单位应设置“非财政拨款结余分配”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本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分配的情况和结果。
非财政拨款结余分配的账务处理。
五、净资产业务
(一)本期盈余及本年盈余分配
1.本期盈余。
单位应设置“本期盈余”科目核算本期各项收入、费用相抵后的余额。
本期盈余计算和账务处理。
2.本期盈余分配。
单位应设置“本期盈余分配”科目核算单位本年度盈余分配的情况和结果。
本期盈余分配计算和账务处理。
(二)专用基金
专用基金包括职工福利基金、科技成果转换基金等。
单位应设置“专用基金”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提取或设置的具有专门用途 的净资产。
专用基金的计算和账务处理。
(三)无偿调拨净资产
单位应设置“无偿调拨净资产”科目核算其无偿调入或调出非现金资产所引起的 净资产变动金额。
无偿调拨净资产的账务处理。
(二)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应当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安装完毕交付使用时再转入“固定资产”科目核算。
单位应当按月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开始计提折旧;
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不再计提折旧。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无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
七、负债业务
(一)应缴财政款
单位应缴财政款是指单位取得或应收的按照规定应当上缴财政的款项,包括应缴国库的款项和应缴财政专户的款项。单位应当设置“应缴财政款”科目核算应缴财政的各类款项。
应缴财政款的账务处理。
(二)应付职工薪酬
单位的应付职工薪酬是指按照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含长期聘用人员)及为职工支付的各种薪酬,包括基本工资、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规范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改革性补贴、社会保险费(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基本医疗保险费等)、住房公积金等。
单位应当设置“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应付职工薪酬业务。
应付职工薪酬的账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