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提供劳务收入的核算
1、 同一会计期间开始并完成的劳务
2、 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期间
(1)提供劳务交易结果能够可靠的计量
如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期间,且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采用完工百分比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注意:交易的完工进度可选择:
已完工作的测量
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
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
(2)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可靠估计
如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期间,且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企业应当正确预计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能否得到补偿,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①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全部能够得到补偿的,应按已收或预计能够收回的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结转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
②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部分能够得到补偿的,应按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结转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
③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全部不能得到补偿的,应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三、让渡资产使用权的使用费收入的核算
出租固定资产取得的租金、进行债权投资收取的利息、进行股权投资取得的现金股利、利息等,也构成让渡资产使用权的使用费收入。
如果合同或协议规定一次性收取使用费,且不提供后续服务的,应当视同销售该项资产一次性确认收入;提供后续服务的,应在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有效期内分期确认收入。
如果合同或协议规定分期收取使用费的,应按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收款时间和金额或规定的收费方法计算确定的金额分期确认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