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应收及预付款项
一、应收票据
(一)应收票据的取得
借:应收票据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应收票据
贷:应收账款
(二)应收票据的减少
1.背书转让
借:库存商品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收票据
银行存款(差额,也有可能在借方)
2.票据贴现
借: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
贷:应收票据
3.到期收回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票据
(三)到期未收回
借:应收账款
贷:应收票据
二、应收账款
(一)应收账款的内容(考点是入账价值的确定)
应收账款的入账价值包括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应从购货方或接受劳务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增值税销项税额,以及代购货单位垫付的包装费、运杂费等。
(二)基本账务处理
1.发生赊销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银行存款(代垫款项)
2.实际发生现金折扣时:
借: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
贷:应收账款
3.转为商业汇票结算时:
借:应收票据
贷:应收账款
【提示】不单独设置“预收账款”科目的企业,预收的款项也可以在“应收账款”科目核算。
如果“应收账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在贷方,则反映企业预收的款项。
三、预付账款
预付账款是指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的款项。
【提示】预付账款应当按实际预付的金额入账。
基本账务处理
付款时:
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收货时:
借:原材料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预付账款
付余款时:
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提示】预付款项情况不多的企业,也可以将预付的货款记入“应付账款”科目的借方。
四、其他应收款
(一)其他应收款的内容
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
其主要内容包括:
1.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如因企业财产等遭受意外损失而应向有关保险公司收取的赔款等;
2.应收的出租包装物租金;
3.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如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应由职工负担的医药费、房租费等;
4.存出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
5.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二)基本账务处理
发生时:
借: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等
还款(核销)时:
借:银行存款等(余款)
管理费用等(核销)
贷:其他应收款
银行存款等(补付)
五、应收款项减值
(一)应收款项减值损失的确认
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应当将该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同时计提坏账准备。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采用备抵法确认应收款项减值。
【提示】企业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应选用合理的折现率,但短期应收款项由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与其现值相差很小,故可不对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
(二)坏账准备的账务处理
1.企业应当设置“坏账准备”科目
【提示】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减去坏账准备贷方余额后的差额为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即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2.当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的确定
当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应收款项的期末余额×估计比例-“坏账准备”调整前科目余额(借方余额为负号)
计算结果为正数—补提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坏账准备
计算结果为负数—冲销(在原有计提金额内转回)
借:坏账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
发生坏账时: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已确认坏账又重新收回时:
借:应收账款
贷:坏账准备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1、2014 年 12 月初,某企业“坏账准备”科目贷方余额为 10 万元,本月收回上月已确认并作为坏账转销的应收账款 5 万元。12 月 31 日,根据应收账款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确定的期末“坏账准备”科目贷方余额为 18 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12 月末该企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为( 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