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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五章讲义汇总(最新发布)(8)

蚂蚁考呗网     [ 2018-08-11 ]   点击次数:

【考点】非居民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1.全额计税:利息、股息、红利、租金、特许权使用费
  2.余额计税:财产转让
【考点】境外所得抵免税额的计算
  企业取得的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1.抵免限额=境外税前所得额×25%
  2.采用分国不分项计算:不同国家地区的抵免限额单独计算不混同。
  3.补税原则:多不退少要补。
【考点】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1.直接法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2.间接法
  应纳税所得额=年度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应纳税所得额的调增与调减
项目 会计准则 税法 纳税调整 举例
收入、利得 × 国债利息收入
× 产品对外捐赠
费用、损失 × 税收滞纳金
× 无形资产研发
(二)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提示】此公式是把国内和国外所得混在一起计算,考试中建议大家分开计算。
应纳税额=国内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国外所得补缴税额
【考点】税收优惠

优惠政策 项目
免税收入
免征 农、林、牧、渔;居民企业“500万元”以内的“技术转让”所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转让股票等权益性投资资产所得
【注意】“农”不包括“经济作物”;“渔”指远洋捕捞,不包括“养殖”
减半征收 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海水养殖、内陆养殖、居民企业超过500万元的技术转让所得的“超过部分”
三免三减半 ⑴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1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1年至第3年免征,第4年至第6年减半征收
【注意】企业“承包经营、承包建设”和“内部自建自用”上述项目“不免税”
⑵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1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1年至第3年免征,第4年至第6年减半征收
加计扣除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50%
“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100%
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人当期损益的,在2017 年1 月1 日至2019 年12 月31 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 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 在税前摊销
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创投企业投资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两年以上的,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两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加速折旧 ⑴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
⑵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
⑶2014年1月1日后购进专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价超过100万元
缩短折旧年限(≥60%)
采用加速折旧计算方法
⑴2014年1月1日后购进专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价不超过100万元
⑵单价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
允许一次性扣除
减计收入 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应纳税额抵免 投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以在应纳税额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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