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
第三节 土地增值税纳税人/税征税范围
一般规定:
1、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
2、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变动
3、有偿转让房地产
不予征税的情形:
(1)以继承无偿转让房地产;
(2)两种房地产赠与行为:
①赠与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
②赠与其他社会福利、公益事业的
特殊规定:
1、企业改制重组
2、房地产企业将部分房地产转为自用or出租,如果产权未变:×
3、房地产交换
4、合作建房
5、房地产出租
6、房地产抵押
7、房地产代建行为
8、房地产重新评估
9、土地使用者处置土地使用权(实质转让、抵押或置换了土地并取得了相应的经济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