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核,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08)。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0-013)。
十三、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举行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0年3月20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9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2019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2020-014)。
十四、 备查文件:
(一)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五)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三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181 证券简称:粤传媒 公告编号:2020-008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3月5日(星期四)上午10:30,在广州市海珠区阅江西路368号(南塔)广报中心23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2月24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支南先生主持,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以下事项:
一、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专项说明的意见的议案》。
公司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出具了《关于公司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