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核,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一)该事项已经公司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 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 备查文件:
(一)《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181 证券简称:粤传媒 公告编号:2020-014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举行2019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5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于2020年3月9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2020-006)于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公司定于2020年3月20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19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参与本次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人员如下: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张强先生,独立董事李俊女士,董事、财务总监刘晓梅女士,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朱萝伊女士等。
敬请广大投资者参与。
特此公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