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通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已被转聘为正式教师的不再享受该项加分政策)。
(6)2007年以来全省从高校毕业生中统筹选聘到村(社区)任职、并与县(市、区)人事部门签订聘用合同、在村(社区)任职满2年以上、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每工作满一周年,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为优秀的(非年度考核优秀)另加3分。
以上加分项目可累计计算,但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相同类型的加分只计算最高项。凡享受加分政策(含少数民族加分)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不再享受该项加分政策。在编在职或曾任公职人员,加分须提供录(聘)用时未享受加分的证明(证明由组织人事部门开具)。加分须提供以下材料:
少数民族加分人员须提供: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人员须提供:1.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2.专科及以上毕业证;3.《优秀士兵证》和有关奖励证书(证章);4.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5.准考证。
服务基层项目加分人员须提供:1.服务地所在县(区)以上项目主管部门(组织部、教育局、人社局、团委)出具的服务期限证明;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3.协议书或服务证;4.年度考核登记表;5.县区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优表彰的证书或文件;6.准考证。
以上材料是证件的审原件收复印件,开具的证明材料收原件。
4.笔试成绩公布
(1)笔试成绩于6月15日在考生之家()上公布。由于阅卷工作是采用计算机阅卷,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
(2)笔试成绩和加分后折合的笔试总成绩在会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和“会东人社”微信公众号公示。
(三)面试
面试由会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事宜详见会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和“会东人社”微信公众号面试通知。
1.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
根据各岗位报考者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2:1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若面试入围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若成绩仍然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全部进入面试。实际参考人员达不到面试资格复审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的有效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面试入围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报考信息表》2份(在考生之家上自行打印,报名时上传的照片须在表上清晰完整显示);
(2)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2002年以后毕业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若资格复审时间在2021年8月31日前,则 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发证单位的证明进行资格复审,但证明材料中所列资格条件必须包含报考岗位需审核的内容。若资格复审时间在2021年8月31日以后,则应届毕业生应携带毕业证等进行资格复审,延迟毕业的须征得同意。
(4)户籍证明原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和复印件各1份;
(5)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主管部门和当地县(市)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和辞职、辞聘的材料;
(6)其他与报考条件相关的材料。
其中,招聘岗位的专业资格条件涉及专业方向的,由主管部门(招聘单位)负责审查认定。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由主管部门(招聘单位)通过相关高校或省级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以上材料是证件的审原件收复印件,出具的相关证明收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