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市分行(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市分行2021年律师库建设项目(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市分行2021年律师库建设项目(二次)
2、招标编号:ZZ10547FW02400024
3、项目概述:锦州市分行建立律师库,在提供具体法律服务时,根据服务内容,从入围律师事务所中选聘律师提供服务。
4、招标内容:本次招标最多入围不高于4家,入围投标人数量不多于有效投标人数量的50%,招标人有权根据投标人实际情况,酌情确定入围家数,前期已准入一家。
5、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依法注册成立并通过年检的律师事务所或其分支机构;
(2)拟派本项目(入库)的负责人需持有效的律师执业证书;
(3)为确保本项目服务质量,要求投标人须在锦州具有固定办公场所(提供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
(4)应开具正规机打的国家税务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服务费用结算;
(5)近三年(2018年3月1日-至今)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及不良记录,声誉良好。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无各类不良记录;从业人员熟悉法律知识并具备相应的职业操守、职业能力,无违规违纪记录,未受过处罚,声誉良好;
(6)投标人应出具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7)投标人应出具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8)投标人应出具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9)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负责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隶属同一集团下的子公司不得同时作为独立供应商(投标人)参与本项目;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13)投标人必须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6、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04月22日8:30至2021年04月27日16:30时(北京时间);
(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者,请将获取招标文件所需的以下材料原件按照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邮箱中备注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发送至本公司邮箱zzlnfgs@163.com,邮箱主题单位名称+项目名称简写+报名材料)及时联系代理机构,材料齐全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如需现场购买,请提前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项目联系人: 盛女士,电话:024-81899488。
(3)购买文件时请携带: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
2)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负责人身份证;
3)在锦州具有固定办公场所的证明(提供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
4)投标人应出具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5)投标人应出具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6)近三年(2018年3月1日-至今)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及不良记录,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无各类不良记录,从业人员熟悉法律知识并具备相应的职业操守、职业能力,无违规违纪记录,未受过处罚,声誉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7)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签订的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聘用协议)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等证明材料;
8)拟派本项目(入库)的负责人需持有有效的律师执业证书。
(4)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7、开标: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05月12日13: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