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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警方公开征集刘红莲等人违法犯罪线索!(最新发布)(3)

蚂蚁考呗网     [ 2021-03-20 ]   点击次数:

  (一)《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两高”发布司法解释,考试作弊属于犯罪,严惩考试作弊犯罪,维护公正考试秩序,考试作弊纳入失信名单,全国实施联合惩戒,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请考生不要触碰考试违纪违规这条高压线,千万不要一次作弊,悔恨终生。

  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摘录

  第六条 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由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的考试机构、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当次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一)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二)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三)经提醒仍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

  (四)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或者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的;

  (五)在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规定以外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的;

  (六)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的,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七)其他应给予当次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的违纪违规行为。

  第七条 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的处理,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一)抄袭、协助抄袭的;

  (二)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

  (三)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的;

  (四)其他应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处理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报考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的,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中央一级招录机关作出处理。报考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作出处理。

  第八条 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的处理,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一)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二)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三)其他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违纪违规行为。

  第九条 在阅卷过程中发现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由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的考试机构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 报考者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录用工作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离开考场;情节严重的,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处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等考试录用工作场所秩序的;

  (二)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者其他报考者的;

  (四)其他扰乱考试录用管理秩序的行为。

  第十八条 报考者对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各位报考者请仔细阅读以上事项,预祝考试顺利!

  消息来源:云南发布

  独龙江的小水獭又出来卖萌啦

  近日,有朋友在无意间发现江面的石头上有只动物在梳理着胡须,仔细一看竟是珍稀濒危动物--水獭。水獭梳理胡须完毕后,纵身一跃,潜入水底。

  江中同时出现两只水獭,一会儿潜入水底,一会儿浮出水面,追逐打闹,畅游江面,两岸回响着“叮,叮,叮”的叫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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