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结合营口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工作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6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三)坚持岗位需要,按岗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应往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考。具体招聘岗位信息详见《营口市2021年部分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基本条件及资历要求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26日至2003年4月26日(含)期间出生) ,部分岗位放宽到40周岁(1980年4月26日至2003年4月26日(含)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报考人员为2021届应届毕业生的,需在2021年7月31日(含)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二)资历要求
应聘者的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患传染病未治愈或有过精神病史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6、现役军人及在读的硕士、博士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9、考生不得报考录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四、招聘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五、招聘工作程序及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发布。
(二)报名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报考人员可在2021年4月26日9:00至4月28日24:00登录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3、缴费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于2021年4月30日24:00前登录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报名系统,通过网银缴纳考试费,考试费为100元人民币,支付考试费后即为报名结束,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4、网上打印准考证。已缴费的报考人员按规定时间登录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各一式两份,黑白、彩色均可),并妥善保管。
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报名考生注意关注网站。
5、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2∶1比例时,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三)资格审查(复审)
2021届应届毕业生如进入面试范围,需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学校出具的“2021届应届毕业生”证明材料(学校盖章)。
用人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校出具的证明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人员考试和应聘资格。
笔试成绩公布后,将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查。资格复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考核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进行。
1、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