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信息填写完毕,应选择保存信息。保存后的信息,考生和家长要再次核对确认,并可修改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信息,考生和家长不能再修改信息。
网上报名默认使用身份证号报名,外国籍考生和港澳台考生,由学校统一报给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更改报名序号对应的证件类型后,方可在网上报名。
(四)图像采集工作
1.学校核对报名信息,并将报名信息提交至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学校不提交不能进行图像采集)。
2.图像采集工作在考生所在学校进行,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本区实际情况,图像采集工作可由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或由学校负责。
3.图像信息采集统一使用长春市招生考试中心下发的背景布,考生必须现场采集图像,禁止使用照片翻拍合成。
4.图像采集要以操作员身份证上的照片比例作为参照,不得小于身份证上的头像。
5.报名时间结束后,仍未采集图像信息的,属于报名信息不完整,学校应向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申请报名信息驳回,删除报名信息,并通知考生家长。
(五)信息审核工作
1.各初中学校做好报名信息的核对工作。《报名信息核对单》的报名信息及照片必须经考生本人认真核对、签字确认后,由学校留存。
2.核对有误的数据由学校提出信息修改申请,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同意后,系统将自动更正。更正后打印《报名信息核对单》由考生本人再次核对、签字确认。
3.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对初中学校上报的照片进行逐一审查。对存在头像过小,比例失调、颜色偏暗等问题的照片,要及时驳回初中学校,重新照相。
4.各县(市)区报名数据、图像数据核对无误后,经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主管主任同意后,提交数据,则报名工作结束。
原文标题:长春市教育局发布重要通知!(记者 朱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