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本科学生学习一年后,符合条件者可按照学校规定二次选择专业(艺体类专业、春季高考、中外合作办学、校企合作办学等特殊类型招生专业除外)。
实行专业大类招生的专业,第一学年结束时按学校制定的专业分流办法进行专业分流(详见《泰山学院学生二次选择专业办法》)。
16、请介绍一下双学位与辅修第二专业情况?
为培养高素质复合型人才,本科学生在校期间可修读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凡完成辅修第二专业培养方案的学生,颁发辅修第二专业毕业证书;符合双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双学位证书。(我校现可选修汉语言文学、英语、财务管理、旅游管理、化学工程与工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6个专业)
17、请介绍一下毕业生就业情况?
答:学校招生就业处和各二级学院负责全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及时向毕业生发布就业信息,每年举办多场大型校园招聘会和专场招聘会,提供良好的就业平台。近几年毕业生年终就业率均在93%以上。
18、请介绍一下各专业收费情况?
答:收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批准的最新标准执行。
学费咨询电话:6715929 ;住宿费咨询电话:6715569 。
19、请介绍一下奖学助学情况?
答:设立多种奖学金和勤工助学岗,建有学生事务中心和爱心超市,采取多种形式帮助家庭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20、学校有没有录取中介?
答:我校没有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泰山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提醒考生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