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09]17号)文件精神,为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保障教师资格证书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现将本市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操作办法公布如下:
一、办理机构
各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具体办理由各区教育局颁发的教师资格证书及认定申请表遗失。原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已撤销的,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认定机构承担职责。
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具体办理由上海市教委颁发的教师资格证书及认定申请表遗失。
二、办理范围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损毁。
除外情况:教师资格证书及认定申请表因违法被查没的,不得申请补办。
三、办理地址及时间
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机构 | 地址 | 办理日期 | 办理时间 | 咨询电话 |
黄浦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 | 泗泾路5号205室 | 10月23、24、25、26、29、30、31日 | 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6:00 | 63292092 |
徐汇区教育局人才服务中心 | 永嘉路354号411室 | 10月29、30日 | 上午9:00-11:15 下午13:30-16:00 | 54665872 |
长宁区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虹古路377弄41号303室 | 10月23、24、25、26、29、30、31日 | 上午9:00-11:00 下午13:30-16:00 | 62730915 |
静安区教育人才中心 | 新丰路558号705室 | 10月29、30日 | 上午9:00-11:00 下午13:30-16:00 | 66291005 |
普陀区教育人才交流中心 | 同普路602号3号楼3楼教育局窗口 | 10月23、31日 | 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6:30 | 32201123 |
虹口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 | 欧阳路502号5号楼202室 | 10月30、31日 | 上午9:00-11:00 | 56669625 |
杨浦区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鞍山路230号 | 10月29、30、31日 | 上午8:45-11:00 | 55580500 65031350 |
宝山区教育局 | 宝山区淞滨路1号 | 10月25、26日 | 上午9:00-11:00 | 66592610 26097686 |
浦东新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 | 浦电路86号5楼 | 10月22、23日 | 上午9:30-11:00 下午13:00-15:30 | 50156852 |
嘉定区人才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 | 启良路82号105室 | 10月29、30日 | 上午9:00-11:00 评论责编::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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