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各认定机构要加强空白证书的管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不得擅自将“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数据用于其他信息系统或管理平台。
(六)各认定机构须在作出认定结论前,与有关部门对接完成申请人犯罪记录情况核查,提升核查工作实效性。
汕头市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现场确认点、联系方式等信息见附件1。
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人:陈生辉、陈玉芸,联系电话:88853404、88863731,电子邮箱:ssjrsk@163.com。
附件:1.汕头市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信息表
2.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
汕头市教育局
2020年6月2日
原文链接:https://www.shantou.gov.cn/edu/ymys/tzgg/content/post_17620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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